近日,临海市运管局12328交通热线接到一曾姓车主的投诉,他的的宝马轿车在2015年8月10日“苏迪罗”台风中被水淹,于当年8月12日将水毁车送入临海市宝祥汽车修理厂修理,1个月后车子修好出厂。车主在该车行驶了近两个月后,发动机打坏,再次送到该厂修理。但在车子修好后近五个月车主一直没去提车。车主认为车子发动机打坏是修理厂第一次修理过程中不彻底造成的,要求修理厂赔偿全部损失。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运管局机动车服务管理大队相关工作人员随即到修理厂进行调查,并与车主进行沟通。最后确定了发动机损坏的责任不在厂方,而是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
但在调查过程中,运管工作人员发现修理厂日常管理不到位,车辆进厂维修档案不健全,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责成修理厂免除车主修理工时费,车主只承担材料费。修理厂和车主对调处决定均无异议,一起久拖了半年多的车辆维修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