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吉公政治字[2016]1号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全市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2015年,吉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交警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目标不动摇,秉承“安全有责、勇于担当”精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事故预防工作头等大事来抓,重点决策,细化措施;紧紧依靠“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民间团体”,牢牢抓住“重点人群”,绝不放过“自身阵地”,做到“规定动作不落伍、自选动作有创新”,全面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全县人民文明交通意识的提升,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人、车、路不断增长的情况下,2015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呈现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