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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交警高速一大队把好“五口”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云淼 2015年1月19日16:34

  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保证做到“警车警用”“警车警驾”,不出现任何涉及警车违纪违规现象,淮安交警高速一大队制定硬性措施,切实把好“五口”,严防警用车辆漏管、失控,严禁警车私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卡住“出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警用车辆外出派遣制度和门卫登记制度。要求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当班领导签发的“派车单”,并经门卫核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二、管住“进口”。除执行公差勤务在外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当班领导不定期对警用车辆逐一检查,严防警车私用或不按期归队。

  三、防住“岔口”。警用车辆外出时随车民警必须向当班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去向,标明所到地和需要油料等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如因车辆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必须由随车民警及时报告当班领导,归队后提供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四、堵住“借口”。正常的警务活动必须由本大队民警、辅警驾驶车辆,严禁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警用车辆交给他人从事非警务活动。

  五、把住“关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大队严格执行警用车辆检查保养制度,严禁非驾驶人、非从事警务活动以外人员驾驶警车。主管领导为警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违反警车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