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漳县政府出台《南漳县城市公交财政补贴考核管理办法》,以明确城市公交财政补贴措施及公交企业营运服务考核标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
《办法》确立了据实补贴、严格监管的补贴原则,从单车能耗费用、单车维修费用、企业非生产性经营支出、全年营运收入、人员设置5个方面,对公交企业营运指标进行控制,以确保财政补贴发放合理。《办法》提出由县交通运输局从企业管理、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文明创建5个方面,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并明确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同时,《办法》提出考核结果与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投资回报率实行挂钩,用以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营运服务质量。
《办法》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公交财政补贴事项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并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依据,确定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具体数额,确保城市公交健康、稳定发展。
该《办法》出台后,将对城市公交营运企业实行“据实补贴”政策,以弥补城市公交企业新增营运线路、新增营运车辆等增加的费用开支和企业亏损,并保障企业正常的基本盈利水平。
据了解,南漳县政府自2011年起开始对城市公交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实施城区公交票价“一元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