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19日,十堰交警一大队民警深入十堰市川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十堰安顺石油有限公司,查看两家企业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情况,以及车辆停车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台账,并向企业负责人分析行车安全的重要性。随后,大队民警详细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长期以来,川洋汽车公司危化车辆季检安全学习中,其公司参训人员、车辆只达30%,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19日,大队针对此问题下发了交通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该企业旗下的三台车辆因证件不齐全违法营运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三位驾驶人、押运人进行教育,组织他们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我大队对两家企业内部如何加强驾驶员、车辆源头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货运单位要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每一处隐患、每一个因素,每一处死角。二是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车辆及驾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生产安全。三是要认真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切实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把驾驶人管理按规定全部纳入单位安全生产源头化管理,并向企业通报了当前有违法未处理车辆、临界记分驾驶人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监管、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