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段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3人死亡。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在辖区高速公路发生,淮安交巡警高速一大队按照上级的要求,针对辖区客运车辆运输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合理有效的措施,落实“广、细、勤、严、合”五字方针,切实做好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宣传教育突出一个“广”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组织民警迅速深入周边金网物流等客运场站,召开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会议,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学习有关通报精神,提醒客车驾驶员不超速、超员,不疲劳驾驶,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二是在辖区各收费站、服务区发放“安全行车宣传单”、制作事故案例图片展、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阐明客车超员、违停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司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渗透到全社会,着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做到不坐超员车、不坐“黑车”、不坐“带病车”,并及时向交巡警部门举报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让侥幸违法者无机可乘。三是落实民警交通安全宣传责任,每纠正或处罚一起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切实增强执法效果。四是联合路政等部门在进出收费站的客运、旅游车辆车厢张贴印有“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等内容的温馨提示标签。五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作。大队积极主动与电台、电视台、淮海晚报等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动态报道和跟踪报道,运用媒体的力量来扩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面和宣传力度,提醒交通参与者对客车超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源头管理突出一个“细”字,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民警深入到淮汽、涟汽等客运单位,与企业安全经理、驾驶员代表座谈,收集公司驾驶员、车辆、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档案。二是要求各客运单位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严格把关,严禁将超员车辆放行出站,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对那些经常超员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三是对容易引发客运车辆事故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整治。近期,大队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有关规定,以高速公路出入口和互通立交、服务区进出口为重点,对辖区高速公路现有交通标志标线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大队要求巡逻中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对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进行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后上报大队;治安秩序中队以集中摸排为主,定期对辖区交通事故进行汇总分析,对事故高发路段进行实地勘查,找出事故的隐患。对新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告知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有效整改,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法判定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路面管控突出一个“勤”字,确保良好行车秩序。大队积极创新路面控制工作机制,勤检查,勤管理,严防事故发生。针对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大队在淮安收费站设立24小时客车检查点;并根据客运车辆通行规律,分时段在楚州收费站、淮安北收费站设置流动检查点,确保对辖区通行客车的全方位管理。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大队加强宣传和定点警示,并与路政部门协调,做到交叉巡逻,减少路面的“空挡期”;针对午后、夜间两个易疲劳、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正常勤务时段,大队增强路面巡逻密度,合理调整警力,科学安排勤务,将警力最大限度的投放到路面,做到“白天见警察、夜间见警灯”,确保路面至少有三个巡逻组,通过拉警笛、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
四、查处违法突出一个“严”字,切实增强执法威慑力。大队明确要求,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超员的营运车辆一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卸客转员制度;对无证驾驶营运客车驾驶人一律拘留;对营运车况不良影响安全行驶的客车一律不准进入高速公路;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除对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责令企业一律予以解聘;对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联合路政、运管部门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决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罚到位决不放过,切实增强执法威慑力。
五、部门协作突出一个“合”字,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一是加强与淮安管理处、路政部门之间联动,充分利用京沪公司的电子监控系统和路政部门提供的超员车辆信息,及时发现、查处超员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友邻交巡警大队、沿线高速大队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做到及时互通信息,齐抓共管。三是与运管部门联合执法,深入辖区路面,查处客车违停上下客、高速公路甩客等动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