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日前在我县召开的高速交警、运管联席会议上获悉,从8月1日起,我县高速公路上将集中整治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是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并记2分,对乘客罚款50元。
从人性化执法出发,高速交警、运管将开展一个月前期宣传教育,提醒进入高速公路车辆司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在客车出站、上高速、服务区开车前,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客运企业、旅行社(旅游公司)要加强对驾驶人、导游强制使用安全带的管理,对不使用安全带的加大内部处理力度。 对不服从劝导的,高速交警部门将及时出警,并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高速公路上行驶,司乘人员都需要系上安全带,如果不系,前后排会因不同的事故发生不同情况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