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履行职责的能力,整顿“四凤”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年度工作实际,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六个方面的培训。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学习培训;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及新颁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的学习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分层次、分批次、全覆盖,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对所有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