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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出台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制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胡海军 刘军 2014年3月7日11:45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常德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制度。

  制度明确了动态监管工作职责:各大队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定期检查道路客运企业GPS动态监控的工作情况,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对客运车辆的24小时动态监控;各大队利用GPS监控信息,加强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处罚、整改到位。

  制度明确了动态监管工作内容:各大队每星期利用GPS监控平台对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是否在凌晨2点至5点继续运行,是否在线,车载终端是否正常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客运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按要求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10日内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支队每月利用GPS监控平台抽查全市客运企业车辆运行情况,对各县(区、市)抽查车辆不少于10台(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少于20台)。抽查中发现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转递到各大队,各大队进行核对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为确保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支队将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纳入全年事故预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大队及相关民警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客运企业,给予红色、黄色等级评定,实行挂牌整改。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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