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政府采购中心近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定点单位,并下发文件。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区政府文件,积极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1、 确定公务接待定点范围:
龙山汉景园大酒店、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泉城后勤服务公司)、神农庄园、茱萸寺香极斋、潘安湖渔村、福禧湿地假日酒店。
2、 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从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止。在执行期限内,定点宾馆(酒店)应按照服务承诺和投标中确定的价格,为本单位公务接待提供服务。本单位应与定点宾馆(酒店)协商,在协议供货限价及折扣率内确定供应价格。对价目表中没有标明的采购项目参照优惠执行。
3、 规范监督管理:
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开支和定点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必须在确定的定点单位接待。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可积极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4、 规范操作行为:
本单位应及时与还接待定点单位核对接待费用开支,实行按月结算,严禁拖欠费用;区局会计核算中心应当认真审核,对在非定点接待单位发生的接待费用和非经审批或经审批超过接待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