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和管理,树立公安机关优良纪律作风和严谨的警风警纪,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九江县交警所有警车无公车私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维护好交警良好形象,九江县交警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郑为文厅长批示精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警车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警用车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使用警车现象的发生。
一、学习厅长批示精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大队把警车和公务车辆管理的工作作为强化队伍管理、规范执勤执法、提升队伍形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郑为文厅长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学习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民警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加强警车和公务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民警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强化民警自律意识。
二、落实警车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大队规定警车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员驾驶,警车只能在执行公务时规范使用,严格执行日常工作中带齐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警官证”,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在驾驶警车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下班后警车全部停放在大队院内并统一登记;严禁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严禁执行非紧急公务时使用警报器;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变造、涂改、挪用警车牌证,确保警车安全规范使用。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通过剖析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积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自觉遵守警车各项使用管理规定,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全体民警必须对照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自省自纠自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干好本职工作,做一名“爱岗敬业,知法、懂法、执法、护法”的好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