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伊吾县运管局按照“96511”投诉,查处一辆异地拍照黑车,经过近8小时调查取证,驾驶员主动承认其违法行为,接受处罚。
10月14日,有人通过96511投诉举报电话,称有一辆车号为豫NWU167的7座面包车,从伊吾县淖毛湖镇客运站揽客非法从事到哈密市的旅客运输,伊吾县运管局执法人员立即驱车10公里,在便于执法的公路路口蹲守2个多小时将该车查扣,乘坐该车的5名乘客不但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而且情绪激动,辱骂执法人员阻挠执法,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科学取证,经过近8个小时的调查取证以及对司乘人员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该车驾驶员张登斌首先主动承认自己是广汇新能源公司的实习学生,当日在淖毛湖镇租赁该车去哈密市办事,听信朋友唆使,顺便在客运站附近非法组织了5名乘客,并收取每人100元乘车费,表示自己因不懂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是第一次从事非法营运,家中父母经济条件很差,自己大学毕业不久刚到公司实习,工资很低,希望从轻处罚,执法人员调查后确认当事人陈述属实,伊吾县运管局及时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并将讨论结果上报哈密地区运管局批准后,依法从轻给予当事人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张登斌对处罚无异议,认为此次违法行为对自己教训深刻,并要告诫身边的同事朋友了解和遵守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