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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交警高速一大队九措并施加强雾霾天气交通安全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云淼 2014年10月13日15:24

  进入秋季以来,京沪高速淮安段多次出现雾霾天气,为切实加强雾天交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及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高速一大队积极采取九项措施做好雾天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雾天天气预警。大队各级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高速公路雾情信息。各中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每天天气信息,及时关注大队门户网站、微博,通过气象、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准确获取辖区天气情况。对预见可能出现起雾天气,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打开沿线显示屏,联动省、市交通频道滚动播报,提前发布雾情路况信息和雾天安全行车提示语。对辖区起雾特点进行研判,在雾情多发、起雾易引发事故路段以及节点互通制作相应提示牌,一旦出现起雾天气,及时在提示牌支架上插入起雾信息和绕行线路提示牌。在事故多发的路段设立固定提示标牌。

  二、完善雾情报告制度。大队要求各中队完善信息员制度,把路政、养护、清障、施救、收费员、服务区保安、加油员、过往司乘人员等人员吸纳为信息员,建立信息员通讯录。大队、中队建立雾情信息调度登记台帐,大队、中队值班领导和民警坚持24小时特别是凌晨0-7时路情、雾情信息的调度,调度情况要填写登记台帐。从10月开始,各中队每日向大队指挥中心上报辖区全路段雾情、路况。

  三、加强雾天路面管控。结合以往雾天管理方法,大队及时调整勤务,加强路面的管控力度,在确保重点收费站执勤的同时增加巡逻力度。在坚持大队领导带队上路、24小时巡逻制度的基础上,科学调配警力,把主要警力放到路面上,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和管控,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凌晨的路面管控工作,针对气温陡降出现的雾霾天气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辖区高速全线见警车、见警灯。加强对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上述违法行为坚持“发现、查处、教育”三个步骤环环相扣,同时对违法行为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严处重罚,在辖区路段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局部规模效应。

  四、果断采取管制措施。大队要求路面能见度低于50米时,关闭服务区出口及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在浓雾区两端的薄雾区或无雾区路段,果断采取临时中断通行的管制措施,将车辆临时滞留在视线良好的主干道上,留出应急通道,待浓雾区能见度提升后,依次或间断放行,对进入雾区主干道的车辆,通过鸣笛、喊话引导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驶入服务区。在管制结束后要及时采取牵引带道、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滞留车辆,滞留车辆路段未恢复正常通行的,执勤民警不得撤离。

  五、加强内外协调联动。近期,大队将与相邻交警支队、沿线路政、养护、消防、急救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召开一次联席会,完善恶劣天气应急管理预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处置措施等,建立通讯录,互通雾情、路况应急管理信息。加强与路政、施救等单位联动,通过开展联合排班巡逻或交叉巡逻,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加强相邻支、大队联动,建立恶劣天气联合处置预案,遇雾天需在辖区交界处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或交通管制措施将影响相邻高速交警的,提前与相邻支队或大队沟通,合理选择分流点,协同做好分流、警示工作。

  六、加强装备物质保障。各中队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施救、清障车辆、设施以及标志标牌等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及时补充完善。针对货车翻车事故零散货物清理难的问题,各中队在收费站附近联系一批铲车、叉车等备用施救设施,遇突发情况,能随时上路参与施救,做到快速清理现场。各中队对警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警灯、警报器、车载显示屏正常,车内锥形筒、灭火器、牵引绳、雾天提示标志牌等装备齐全。

  七、做好宣传提示和服务。加强与淮安广播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微博等媒体的和高速公司的协作,共同建立公路交通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电子显示屏,发布路况通行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

  八、加强民警安全防护。大队加强对民警、交通协管员雾天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进民警要专门组织现场模拟演练,并按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对民警低能见度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防护装备进行一次检查、补充,确保民警上路装备齐全、有效。

  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大队严格按照关于雾天交通管控要求落实责任制,对辖区雾情多发、起雾易引发事故的路段,大队、中队领导和民警采取分包制,责任到人,大队将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督查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对未落实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多车追尾等恶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的,大队将启动责任倒查和约谈机制,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