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一名古稀老人驾车上高速,因持失效证件驾车,被民警处于1500元罚款,拖移车辆的处罚。
当天下午15时30分许,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南宁收费站执勤,对一辆桂AN****号牌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上坐了一对老年夫妇,且驾驶员的年龄比较大,头发花白,民警随后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民警在其驾驶证上看到,驾驶员何某的年龄已达71岁,驾驶证副页上还有“每年7月提交身体条件”的字样。为验证其驾驶证是否有效,民警随即通过网上查询,发现何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通过询问得知,何某去年未到相关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进行审核,现已超过审核期限,驾驶证因此被车管部门注销。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民警对何某进行教育后,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罚款1500元、拖移车辆的决定。
后天就是除夕了,不少人选择自驾回家过年,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留意自己的驾驶证有效期,定期进行审验,以防止驾驶证失效。此外,年龄超过60岁的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每年须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进行驾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