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大队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大队民警的廉政意识,使大队反腐倡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常德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支队党委的领导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工作和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大力营造公平正义、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切实为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大队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布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一是有健全的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了大队长一把手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教导员为纪检组长、股室、中队负责人为其它主体责任人。二是有计划,有安排,每月定期梳理检查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着眼当前的工作实际,把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自查自纠纳入精细化管理考评机制,做到综合治理,有效监督,使大队党风廉政建设与交管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大队始终把“创人民满意”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夯实思想根基,提高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大队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支队组织的大型的宣讲师的宣讲活动,教育全体民警树立起勤政廉洁、克己奉公的思想信念。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多部反腐专题教育片,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大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警令,时刻敲响自觉抵制腐败的警钟。三是组织学习吴一心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大队一是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和违规处理标准,统一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大队领导班子在坚持周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做到经常地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及时、有效解决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警务公开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队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言行作风,增加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四是开展“周三大队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和民意动态,保证及时纠错;同时建立网上负面舆情跟踪制度,主动与民沟通,化解执法纠纷中的矛盾。
四、加强整顿,自查自纠。大队严格按照支队的布署,对照省交管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组织全队民警对照整顿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采取“四个自查”方式,认真查摆各类执法问题,通过自查管理机制是否完善、自查执法思想是否端正、自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自查管理服务是否到位,夯实了队伍基础。二是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历史遗留的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该返还的无条件退还,该移送的一律依法移送,已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实时动态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热点岗位的监督,及时掌握民警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对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和行政法规的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设立“为民务实清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大队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监督。自2003年大队组建10年以来,由于监管到位,大队没有发生一起因民警违纪违规受处分的案件,有效保证了队伍的廉政、纯洁。
五、廉洁自律,身先士卒。大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除经常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以外,还坚持以身作则,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一是大队领导较好地加强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做到了工作上顾全大局、勤政求实,生活中自重自省、廉洁从警,以健康饱满的精神状态带动了整个队伍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保持着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二是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较好地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分层负责制。主要领导能够抓总责,分管领导也做到了“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及其“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三是大队党支成员团结共事,较好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的使用,都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民警的意见。同时,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程中,大队始终做到了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运作三落实,在组织领导上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