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户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针对过去存在的部分经营业户长期不按年审期限进行年审、造成大量“黑户”存在的情况,今年景宁运管局将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客、货运经营者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超过有效期180天的,发证机关将对其道路运输“三证”予以清理注销,运管部门将把其列入稽查“黑名单”。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限届满前60日内,应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道路运输证换证申请后,将对经营者的许可条件进行核对,并结合当年度车辆审验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于10个工作日内换发证件;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