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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运管局三措施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爱民 2013年6月25日13:56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景宁运管局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明确备案范围。凡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与吊销许可证等涉及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或者对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严格初审把关。凡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由案件承办人提出初步意见,科室(分所)就违法证据、适用法律条款与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充分合议讨论后,由局法制科审查并报局领导审批。

    严格执行备案程序。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局班子集体讨论进行合议,并制作《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备案表》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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