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日,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普及安全出行常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应县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开展“4.30”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日活动。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大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影响力,广泛宣传有关交通政策法规、活动的氛围。大队民警深入辽代广场、祁园广场、重要路段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对驾驶人、行人宣传教育,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二是加强责任。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充分认识到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日的目的和意义。为了保证活动取得最佳实效,大队将具体工作责任逐项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开展好活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