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进一步提高大队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办案水平和执法质量,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民警旁听庭审规定》要求,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事故处理中队及负有事故处理职能的中队民警分期、分批到法院旁听交通事故案件庭审。4月份以来,共旁听3场次,35名民警旁听了交通事故案件庭审。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民警旁听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庭审,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水平和办案质量,大队制定了《庭审旁听制度》,要求民警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认真记录庭审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处罚的适当性、采取强制措施的准确性等内容。每次旁听庭审结束后,均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的民警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案件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提炼成功经验,查找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组织民警旁听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以来,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在法律程序的规范性、法律时效的严格性、法律责任的严肃性方面受到的很大的启发,切实增强了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应诉能力。
今后,大队将定期组织民警旁听交通事故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