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治超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2013年3月5日,平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20余人,由雷霖雨所长总负责,张选平和雷晓禹分别带领一组对10个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源头企业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情况;2、源头企业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情况;3、源头企业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登记情况;4、源头企业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情况。5、检查源头企业实现道路运输IC卡管理和自动称重计算机录入情况。6、固定路口的车辆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召开了情况分析会议,每个治超人员对各自的检查内容进行了汇报,组长综合各方面治超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监督检查,维持了治超高压态势,严防超限超载反弹,确保货运源头不发生超限超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