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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既要优先还要加速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 徐忠岭 2013年3月14日10:3

    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较大的发展,但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和汽车的迅猛增长,一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心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国务院于2012年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偏低。为从根本上缓解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环境污染等矛盾,必须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和治理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为重要特征的“城市病”,构建资源节约型、人与环境和谐共存型社会的重要一环。与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相比,公共交通的发展还明显滞后。所以,我认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既要优先,还应加快。

    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例,目前人口约730万,GDP总量超过2100亿美元。城市道路总长为2040公里,机动车约64万辆,驾驶人178.9万名,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30人。香港是世界上道路交通最繁忙的地区之一,但香港的道路交通近年来一直运行顺畅,没有出现交通拥堵频发、交通事故高发和污染严重等问题。

    这得益于香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一是公交线网布局合理,分配均匀,其地铁网络星罗棋布、公交巴士纵横交错、公共小巴连接城郊、出租汽车方便快捷;二是综合“换乘点”分布合理,各种交通工具之间实现了“零距离换乘”;三是公交智能系统的应用使得公共交通发车间隔短、时间准、延误率低;四是公交延伸触角广,几乎每个居民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都有公交覆盖。

    正是由于港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极力完善配套设施、注重公交之间的衔接与联动、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使其公交分担率高达90%以上。如此方便的公共交通自然吸引了大量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有效地解决了私家车出行给市区交通带来的压力。

    香港经验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十二五”期间,公共交通应加速发展,在与城市拥堵的比赛中跑赢。

    国务院会议确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八项重点任务:强化规划调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将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加大政府投入,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

    在这一大框架下,各地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等环节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具体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发展的路径可以不同,但以下几个方面不应忽视:

    一是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为主导,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非机动车、行人专项规划。另外,在城市规划中应增加公安交管部门的话语权。在道路交通测评上,吸纳公安交管部门对区域规划、道路建设、大型建筑方面的意见,保障城市建设与道路交通协调并进。

    二是发挥道路交通协调机制的作用。在政府主导下,通盘掌握道路交通情况,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形势、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强化公共交通的日常监测、管理和调控机制。

    三是对私家车增长做适度控制。资料显示的一个普遍状况是,小汽车的道路负荷往往是公共交通的5到6倍。在承担了相同运输量的情况下,小汽车占去了道路资源的68.9%,而公交车大体只占10.2%。所以,在加快城市交通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应运用综合调控手段,提高小汽车在城市中心区范围的使用成本,引导居民在买车、用车时不仅考虑车辆本身的费用,还要顾及在城市运行、停放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控制城市交通总量,降低停车需求。

    四是加大公交路权优先权重。新建道路同步设置公交专用道,现有道路尽可能增划公交专用道。以优质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人选择公共交通。

    把出行者从“小车”吸引到“大车”上来,是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的关键,也是考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成效的标准。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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