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查获2台严重超载接送学生幼儿的“黑校车”,及时消除了两起重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6时多,根据大队在各中小学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在全区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组织全体民警在斗姆湖镇圩场教育街两端路口设置检查点,对接送学生幼儿上学的校车进行安全检查。
6时50分许,一辆从机场路方向驶来的号牌为湘J2D307的福田面包车引起民警的注意,该车没有悬挂校车标识,却满载学生。民警在斗姆湖中心小学门前路段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清点人数,该车核载9人,实际搭载23人(22名学生、1名驾驶员),超员达155%。该车驾驶员岳某,斗姆湖镇火田坪村人,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质,车辆也不符合校车运营资格。民警当即将违法车辆予以扣留。
8时许,民警在319国道又截停一辆从许家桥乡方向驶来的满载幼儿的湘J2H556微型面包车。经清点人数,该车核载7人,实际搭载23人(幼儿22人、驾驶员1人),违法超员达200%以上。民警随后查明,该车属鼎城区武陵镇蓝天实验幼儿园所有,被查获时正值从附近乡镇接完幼儿后送往幼儿园途中。按规定,该车属普通小型客车,根本不具备校车运营资格。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蓝天实验幼儿园另安排正规校车将所有幼儿安全转运,同时依法将车辆扣留。
在当日的行动中,民警还对9台校车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均符合校车管理要求,没有发现严重超员现象。检查的同时,民警对校车驾驶员和乘车学生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提醒。
目前,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鼎城区校车管理办公室,并根据《校车管理条例》和有关交通法规对两起违法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