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期,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每年12月2日设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做好今年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工作,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精心布置,以“起好步,走好路”为宣传主题,大力开展宣教活动。
一、大队联合县通达汽运企业、宏安驾校、三牲台驾校、顺发驾校等6个部门,挑选了近50人作为交通安全志愿者,随警参与今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于早上7点30分开始在辖区各中小学校、国光超市、林丰路口、车站等地方通过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引导路人认识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为其表演示范交通指挥手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倡导今天的主题活动。整个活动充满温馨。
二、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再添媒体效应。大队以扩大、巩固宣传效果为工作重点,在城区内悬挂“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内容横幅8条,手机群发短信近1000条,利用本地长途客运车辆车载电视、林丰户外LED显示屏、滚动字幕发布消息近150条,和本地广电新闻中心播出此次“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的宣传公益广告2条。
三、新闻记者随警作战,营造大氛围。在此次志愿者参与活动中,大队邀请了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及时的报道,通过新闻记者的辐射性效应,为本次交通安全宣传日的开展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