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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11条严厉措施打击货车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牟建平 2013年11月12日10:24

  11月11日从湖南常德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推出11条严厉处罚措施,对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拳打击,而且全市各交警大队联合公路部门成立14个执法巡逻小分队,依托11个治超点,对查处的报废、非法改(拼)装货车,以及涉牌涉证、超速、超载、酒驾等货车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严厉处罚:1.对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一律顶格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拘留15日,并顶格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货车无牌无证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严格落实一次记12分的管理措施;3.对无证驾驶、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货车的,顶格罚款,对驾驶人一律拘留15日;4.对货车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顶格罚款;5.发现货车严重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驾驶人卸载后,依法进行处罚。当场不具备卸载条件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后,再责令驾驶人自行卸载;6.对货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一律暂扣6个月驾驶证,顶格罚款,一律“降级”;属再次饮酒驾驶情形的,一律拘留10日,并吊销驾驶证;属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一律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7.对货车超速行驶、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信号灯行驶、闯禁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场查获的,一律顶格处罚,严格记分;8.对非现场处罚的货车违法行为,必须确认驾驶人,一律按规定落实记分管理措施;不能确定驾驶人的,责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所有人或管理人调查核实;9.对累计记满24分或一次记满12分的货车驾驶人,一律“降级”;10.对驾车冲卡、不服从检查等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货车驾驶人,一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对存在20条以上交通违法、经告知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中型以上货车,通过媒体公告一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的,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重点查缉,实施处罚。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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