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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夜间高速违法行为多(图文)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3年1月5日15:29

    公安部123号令于今年元旦起全面实施,在严厉的交规之下很多交通参与者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也仍有一些驾驶员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1月4日晚,小长假之后恢复正常上班的第一天,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五合收费站执勤时,就查处了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尾灯不亮且超员

    19点3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左后刹车灯不亮的水泥搅拌车,于是将其拦下,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意外的是拦下之后,民警发现本应乘坐2人的驾驶室内竟坐了3个人。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要求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让超员的乘客自行坐车去目的地。

    民警提醒:很对驾驶员法律、安全意识淡薄,或是碍于情义、面子等冒险超员,殊不知超员危害性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想象,不要因为一念之差,酿成恶果。同时,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信号灯、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21点2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金色的现代小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是辆新车,没有号牌,也未申领临时号牌。车主王某称,车子买回来以后一直很忙,未能及时去申领临时号牌。随后,民警实施了人性化执法,对其进行了20分钟的口头教育。

    民警提醒:新交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新车办有临时车牌,却未按规定张贴的也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未携带驾驶证

    21点10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桂AVF***牌五菱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司机刘某称出门时太匆忙把证落在家里了。随后,民警要求刘某立即消除违法行为,通知亲人将驾驶证送来或是通知有证的朋友将车开走,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教育。

    民警提醒:新交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在新交规实施后,广大驾驶员们要高度重视一些驾驶细节,不要因为一时疏忽大意,不规范驾驶而受到罚款并记分的严厉处罚。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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