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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示范省份重点运输车将装“北斗”
来源:中国交通报 朱美环 王珍珍 2013年1月4日9:40

    今年起,9个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了解到,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等9省(区、市)作为示范省份,须在3月底前完成本省80%以上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安装任务。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此项工作是交通运输部门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副部长冯正霖批示: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关系我国北斗系统民用化的发展,我部应当积极推动。

    《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示范工程是交通运输部联合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的第一个北斗系统民用示范工程。在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北斗应用示范,有利于增强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提升道路运输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目前,有9个示范省份参加示范应用,需要建设11个支撑平台、7个信息系统,安装8万台北斗双模终端。

    《通知》要求,江苏、河北、安徽、陕西4个子系统牵头省份要抓紧完成系统招标,尽快开展系统研发工作,在统一的顶层设计框架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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