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是全省开展“酒驾、毒驾”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第二次统一行动日,为了给即将来临的春运营造了一个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严防因“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日,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206人次,出动警车26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起,其中饮酒驾驶1起,无证驾驶16起,涉牌涉证3起,未携带驾证件22起,摩托车超超座7起,其他63起。
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大队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召开科室中队负责人扩大会议。会上对“1.17”酒驾、毒驾整治统一行动日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切实把整治“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春节期间整治“酒驾、毒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各科室中队要围绕禁毒部门提供的涉毒案件重点区域,并结合辖区近期“酒驾、毒驾”规律特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不给“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任何可乘之机。
二、动静结合,突击行动。一是定点检查。1月17日午间13时至14:30、晚间20时至23时,大队把警力向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倾斜,在城区迎宾大道中段、圣塔路中段、城西大道中段、大塘埠圩、大阿圩等设置了6个执勤执法点,集中优势警力对“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时段性、区域性整治,严厉查处“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动静结合。大队设置了流动巡逻执勤组,将县城区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酒店、KTV等休闲场所聚集区域作为重点区域,加大警力投入,增加巡逻密度,以动静交叉的方式,将“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一网打尽。同时,加大了对驾驶人与禁毒部门吸毒库信息的比对,对有吸毒、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按照法律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三、文明执法,安全提示。大队要求全体参战民警和协管员深刻吸取公安部《关于河北内蒙古甘肃等地交警乱罚款收黑钱问题的通报》教训,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严格按照《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同时,以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契机,将严禁“酒驾、毒驾”作为驾驶人学习、记满分培训、审验教育及考试的重点内容,教育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