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农村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针对县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不断探索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新举措。
一、使农村群众形成交通安全法制观念。
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归根结底的是因为不懂法、不了解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以及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在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农村延伸的今天,该大队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由各中队派出民警作为交通安全宣传员,定期深入辖区,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分发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单,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
二、让农村群众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
要想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则需要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灌输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为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该大队民警纷纷走村入户,宣传讲解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譬如行走时的交通规则,骑(驾)车时的行车安全,乘车时的注意事项等,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八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三、用“以案说法”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俗话说“不知者无畏”,要让农村群众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必须让他们对此感同身受。因而,该大队将近年来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宣传教育警示片、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组织民警在圩镇赶集日或人员聚集地进行播放和展出,图文并茂地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作素材,阐明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通过渗透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将孩子发展成为交通安全宣传员。
孩子是明天的希望,要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必须从孩子抓起。该大队向来十分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开展过多次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和交通安全有奖知识竞赛,并组织“夕阳红”宣讲团先后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举办交通安全宣传讲座,用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活动内容,让交通安全宣传课成为每个入学儿童的第一课和必修课。同时,充分发挥孩子们“小手牵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长共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更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