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交通运输局按照县政府《上犹县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2]54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2]2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市府发[2012]15号)文件,对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新一轮清理工作,并对照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部门保留、调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全省交通行政许可项目指导目录,结合我部门的工作实际,对全系统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清理工作。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领导收到上级指示后,迅速确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局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名单,明确要求行政审批股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促自查清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组织严密、责任落实到位。
我局行政审批股在组织开展自查清理过程中,按各股室、部门职能将自查清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将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工作时限,确保自查清理工作的按时完成。
三是逐项对照清理、规范审批目录。
我局认真对照赣州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逐项进行清理;认真查找、补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内容;逐项分析其设立的依据、管理目标及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列出拟保留、取消、调整等清理意见,形成规范的审批事项目录。
四是“坚持四个原则”。
清理工作按照保留原则、精减原则、新增原则、变更原则对现行交通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法定依据、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是否授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情况进行清理、调整,进一步精减项目、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全上网,为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