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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免征5年
来源:中国交通报 2012年6月4日8:41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税局、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知,免征5年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

  根据通知,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自治区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车辆免征车船税。同时,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或更新的公共交通车辆,可持县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和出具的证明,报经当地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免征车船税手续。

  按《宁夏车船税税目额表》规定,9人至10人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720元,20人以上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960元。据测算,目前全区3052辆公交车,每年可免缴293万元,5年可免缴1465万元;2998辆农村客运车辆,每年可免缴204万元,5年可免缴1020万元。

(值班编辑:梁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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