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犹交警大队依法对一名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
5月11日上午11时10分许,该县城水南红绿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名女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该名女子受伤。在明知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该名男子非但不报警,不救助伤员,反而加起油门驾车逃逸。
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通过调查走访,最终锁定一车牌号有重大嫌疑。但经过查询,该车车主田某并非肇事驾驶员。经进一步调查,初步认定肇事驾驶员系邹某。于是,办案民警多次通过电话做其工作,但邹某始终拒绝配合,总是推脱自己在外地,态度极其恶劣,并扬言:“我就不来处理,有本事你们警察来抓我。”后来,办案民警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锁定邹某行踪,在城区一居民区将其抓获。
被抓后,邹某对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鉴于邹某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态度恶劣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权威,经县局批准,大队依法对邹某实施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在拿到处罚决定书的那一刻,邹某悔恨地说:“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是我自己的无知,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躲几天就没事了,没想到却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今后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再不做违法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