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淮安交巡警高速四大队制定并出台五项管理措施,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油料使用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堵塞漏洞、压缩开支。
按照班次对大队14辆警车分别落实给用车民警管理,每辆车加油责任民警是该车油料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责任车辆的加油、核对、签字、登记工作,做到“谁使用、谁加油,谁加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驾驶员自己加油、签字或代民警签字。
正常值班用车加油必须到定点加油站,并由责任民警签字后,在POS机打出的小票上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因公出差异地加油的,出差民警要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回单位后由综合股统一记入该车用油核算。
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一本”制度,车、卡、本与实际加油数必须相符。加油后责任民警要认真核对,确保加油数和登记数相符。
大队综合股定期对本单位车辆用油情况进行检查,逐月汇总、分析每辆警车行驶里程数、用油量及每百公里耗油,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大队领导,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堵塞油料使用漏洞。
凡违反规定要求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油料使用管理不力,造成损失且问题严重,给大队内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的,将上报支队,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