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德江县交通运输局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的出台运用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和谐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合法性。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其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其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合理性。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可行性。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可控性。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是否可能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较为重大的打击;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局党组把该“制度”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和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