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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椒江建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专职联系人制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翁仁满 2012年5月9日17:28

    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椒江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实际下发《关于建立道路旅客运输专职联系人制度的通知》,规范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办理客运事项的流程和程序。

    通知指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专职联系人必须经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客运许可等相关事项,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上报材料、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有关信息传递、沟通、意见和建议、办证领证均由专职联系人员负责,非专职联系人员运管机构不予办理。各客运企业允许上报本企业1~2人为专职联系人。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专职联系人须具备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熟练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本企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企业的基本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胜本职工作的人员担任。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专职联系人制度自5月份开始实施。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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