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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出租车不打表就收不成燃油附加费(图文)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梁胜利 2012年3月27日10:22
    汉中市运管处治理出租汽车不打表出“新招”打表后行驶50米或30秒后才显示燃油附加费
“以后要主动打表了,不打表就收不成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了。”3月25日,笔者在汉中市出租汽车年度审验的现场听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们在相互传告。
 
    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汉中市中心城区的出租汽车将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每趟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在油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这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不过的哥的姐在收取这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时必须遵守行业规定——主动打表,不然就不能向乘客收取。据汉中市运管处出租办主任陈女士的介绍,近年来汉中市中心城区出租汽不打表的现象较多,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虽然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的专项整治,但整治期一过,违章现象就很快抬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养成出租汽车驾驶员主动打表的习惯,汉中市运管处想出了这个办法,把燃油附加费和出租汽车运价一同显示在出租汽车客票上,而且必须在打表行驶50米或30秒后才会显示,如果驾驶员不打表,就不能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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