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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交警 全面展开“护校安园”行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健 2012年2月21日16:33

按照国家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联手当地交通和教育主管部门,于2012220起,在辖区全面展开为期10个月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旨在全面强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幼儿园的安全和谐与稳定。遵循这一主导思路,结合辖区实际状况,牟平交警大队围绕三个关键环节着手,从严、从细、从实按照预定方案的步骤,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一是,会同教育、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在辖区学校、幼儿园的周边区域和道路,增设、完善交通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标线,合理设置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停车站点。同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对通行校车的三级以下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缺少安全设施的危路险段,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汇总情况后即时报告当地政府,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用校车的核载乘员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核验,通过逐车的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牌证手续不全、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复查核验,一并检查校车配备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应急出口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凡发现外观标识不符合规定,安全装置配备不全的,立即责令停车整改。三是,集中审查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安全行车资历。对无证驾车、准驾车型不符、不具备相应车型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同时,对校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情况,有无酒后或醉酒驾车记录,最近三年是否有记满12分的记录,最近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有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是否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肇事记录的,逐人予以网上对照清理,发现具有其中任何一项情节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校车。力争将涉及校车安全的各种隐患,消灭在未形成严重危害之前,确保学生和幼儿能够持之以恒地乘坐“放心车”、“安全车”。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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