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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陆汽运公司收取“安全基金”引质疑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2年12月11日10:2

    从十多年前开始,安陆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汽运公司)向挂靠司机们,收取了一份名为“安全基金”的费用。近日,安陆数十位车主联名向本报反映,近年来,这笔费用越收越多,而真正出了事故,他们想要从“安全基金”借钱救急却很难。

    钱越缴越多,出了事故想用却很难

    反映此事的多是跑城乡线路、公交线路的短途车主。他们介绍,早在十年前,汽运公司就要求一辆车交2000元至公司账户,成立“安全基金”。至2005年,车主们被要求补交3000元,2011年,又被要求补交5000元,到今年,该公司还要他们补交5000元。“如果今年再按要求交钱,每辆车上交公司的‘安全基金’就有1.5万元,我们实在有点吃不消”。

    更让司机们难以接受的是,当初,汽运公司称,一旦出了事故,可从这部分资金中申请一部分钱救急。而实际上,部分司机出了事故,从基金中拿不到救急的钱。

    据司机们介绍,去年9月,跑安陆市区至王义贞镇线路的罗师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需要钱赔付。然而罗师傅多次向公司申请动用“安全基金”,结果一分钱没拿到。后来还是众车主每人凑了3000元解了燃眉之急。同样,今年7月,另一位车主出了交通事故后,也没能得到“安全基金”的帮扶。

    因觉得交的钱打了水漂,没有用在该用的地方,今年有数十位车主拒交基金。

    收费十多年,依据的竟是近年文件

    汽运公司何时开始向司机收取“安全基金”?目的何在?收费可有依据?昨日,该公司分管生产业务的余姓副总介绍,现在公司约有200台车。从1995年起,对每台车收取一定款项,打到公司账户建立“安全基金”,主要用于应对一些交通事故后弥补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漏洞,让车主和公司共同抵抗风险。

    余称,建立“安全基金”是交通运输行业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虽无明文规定,但这是他们根据《交运发[2010]210号》文件中“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采用安全统筹行业互助形式,提高企业安全工作和抗风险的能力”,及《国办发[2011]63号》文件中“交通运输部要会同保监会、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交通事故赔偿互助保障机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等条款,进行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那么,收的“安全基金”到底有没有为发生事故的司机提供过帮助呢?

    余称,针对安全基金的发放,该公司有详细的细则。一般根据事故车辆所负的责任,再按照相应比例给车主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待事情处理完后,车主再补还借款。公司几乎每年都会从基金中支付部分费用,用于交通事故的赔付。

    至于罗师傅等两人没能从“安全基金”中得到资助,是因为事故造成损失较大,即使按照相应的比例给他们支持了,他们依然难以拿出剩余的赔偿款,事故还是难以了结,所以暂时没发放。

    当记者提出,希望看看历年来“安全基金”的使用记录时,被对方婉拒。

    “交了这么多年,却用新近的法规来说事,能说通吗?既然不能救急,为何还让我们交钱?”车主们对公司负责人的说法难以接受。

    收费没有打报告,相关部门正在协调

    安陆市交通局李副局长介绍,汽运公司在收这笔费时并没有打报告,但事后了解,公司保证了专款专用。他认为,公司这样做的初衷是好的,可以提高大家的抗风险能力,毕竟出了事故后,公司和车主都要担责,可能是部分车主接受不了。目前,安陆市政府、市交通局及公司、车主多方,都在积极协调。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汽运公司所收的这个钱不能称为基金,只能算一个互助性质款项。而收取这种款项,首先,应采取车主自愿交款原则;其次,该款只能专款专用,用于弥补保险理赔不足,用途应当具有公益性、补偿性;再次,汽运公司在制订领取该款程序时应当征得大多数交款车主的同意,特别是领取比例和时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动用这个款项时,汽运公司应及时将此款支付给相关受害人。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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