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17时20分,盱眙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经查:2012年1月12日17时20分,犯罪嫌疑人刘清波(男,汉族,1978年出生,盱眙县管镇镇人)饮酒后驾驶悬挂临时号牌的现代轿车行驶至五墩西路红绿灯路口时被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王华、平加栋查获。后经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清波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9.7mg/100ml,达醉酒标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