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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县浅析如何刹住“宰客”歪风净化客运市场环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介艳萍 2011年4月2日11:19
    近几年来,道路客运事业发展迅速,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的出行。但是,“宰客”这一不良现象,扰乱了道路客运市场环境,他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心口不一昧着良心去“宰客”,导致了旅客出行有“四怕”,一怕被“拉”,即当客源少时,车主为挣钱,雇一班人强行拉客,不管你愿不愿意,硬是前拉后退把旅客夹持上车;二怕被“卖”,指车主不按规定的营运线路运行,车子行到中途中就把旅客“卖”给其他车主;三怕被“甩”即指车子行到半路,车主看到终点站的旅客少,划不来,就以种种借口把旅客甩在半路上;四怕被“宰”指车主强行要旅客支付比规定高的票价。这“四怕”道出了目前旅客乘车的顾虑。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平心而论,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都在下大力气发展道路运输业。在加大交通基础客运设施建设和改善外部环境上都取得了一些新成就,国家从广大车主的利益出发, 为缓解油价上涨对客运行业带来的冲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补贴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门落实燃油财政补贴政策规定,为客运车主发放了燃油补贴,按说“宰客”现象应当有所截止,哪车主为什么还要“宰客 ”呢?原因是多方面的:1、由于运政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受限,车辆开出站后,管理部门难以监管路上车辆的违纪行为,加上监督部门的力量不足,致使车主与其打“游击战”;2、是顾客为赶时间默认高价,纵容车主胡作非为;3、更主要的是车主或驾驶员职业道德差,为赚钱对人民群众的呼声充而不问,或漠然处之,“利在脑中旅,价在嘴上涨”,变着法儿宰客。
 
    细剖析导致“宰客”不良行为的后果还有:企业管理松弛,行业管理乏力,它不仅表现在管理部门力量不足,更主要的还表现在运价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时紧时松弊病相当普遍。无形中给车主形成一个能与管理部门周旋,打“游击战”的无形空间。车主摸到管理部门这个弱点,采取捉迷藏的对策,抱着能躲就躲,一有机会就“宰”,被抓到的认倒霉,抓不到的就归自己侥幸心理,形成年年刹“宰客”风旅客却年年被“宰”,搞的检查监督人员精疲力尽,车主“宰客”却越“宰”越有经验。再就是查处后处罚难以到位,面对错综复杂的人情网,通常只是象征性地罚一点款,对违规者起不到震撼的作用。处罚的手段单一,没有站在从培育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的高度去教育车主,去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而是只停留在采取罚款,停业整顿等一些惩罚措施上,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还会增长车主与管理部门的抵触情绪。
  
    广大旅客要提高警惕,面对被“宰”为何会默认,屈从呢?除了个别旅客急着要赶路外,主要还是旅客权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由于受传统的保守思想束缚,认为出门在外凡事让三分,花点小钱买个平安,图个方便为好(迁踏了自己应有的权力)不少旅客被“宰”后,不是积极地配合执法人员,及时举报。反而显得落落大方,这无疑会给监管部门查处“宰客”行为增加困难。
 
    如何才能彻底清除“宰客”现象呢?关键是要对症下药,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客运企业、汽车站入手,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车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增强对车主和驾乘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其次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输行业管理的监督机制,政府要赋予运价监督部门相应的权力,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职有权,常抓不懈,不给“宰客”者留下半点打“游击战”的空间,纠正“宰客”行为要多管齐下,不能以罚代教,要为他们举办培训班,让“宰客”者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他们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把他们培育成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营者。这样乘客在出行时才能受到最大限度保护。对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要取消其经营客运资格,以确保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第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提高旅客自我保护意识,唤起广大群众的自觉地同“宰客”现象作斗争,这不仅是保护旅客的自身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需要,总之,要让旅客放心乘车,就要消除“宰客”现象,维护好市场秩序,而消除“宰客”现象单靠一两个监督部门是难以奏效的,还要靠各部门的配合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刹住“宰客”歪风净化客运市场环境。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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