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沂水交通运管部门正在有条不紊地依照《条例》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教练车《营运证》的审查、配发等工作。9月1日前,沂水212辆教练车将实现持证“上岗”。
据悉,各驾校的教练车都必须经过实车查验、登记、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等级评定等各项审查,达标后才能取得《营运证》并统一到驾培科备案,今后其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和审验都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道路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有效地增强运管部门对教练车的管理,提高驾校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驾培市场秩序,促进现代交通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