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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永福交警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广源 2011年1月28日12:14
  为汲取湖南“12•27”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永福县运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以下简称“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全力遏制发生涉及学生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桂林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及其驾驶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永福交警积极行动,结合永福县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校车及其驾驶人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永福交警会同安监、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100所中小学及13所幼儿园是否拥有合法的校车(包括学校接送车)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校车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全面清查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逾期未检审的校车,严禁其上路行驶,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督促校方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严禁发生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民警在执勤中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时,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建议教育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永福交警大队还抽调民警到永福中学、永福镇二中、永福镇小等中小学及县幼上交通安全课,告诫师生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车辆,让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同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增强了广大师生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钟薇 李忠波 刘广源供稿)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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