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6日在客运办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升太原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太原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决定从9月9日至12月31日在全行业开展为期百天的集中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本次集中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见到实效,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依照《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整顿乱象,狠刹歪风。
二、严格遵守省纪委“五个不准”和市纪委“八条禁令”。对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娱”或擅自放车、降低处罚标准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先免职,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先停职,之后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重拳出击,打防并举,绝不手软。对于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按法定上线处罚。
四、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章违规行为。对《无服务资格证》营运行为,一律停运整顿7天;对议价、拼客、挑客、拒载等违章行为,一律停运整顿5天。
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为违章违规车辆说情、开脱,要主动地、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积极维护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努力为经营者和乘客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51)4420761、442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