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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拟建高速公路事故处置应急联动机制
来源:中国交通报 李黔刚 2010年7月1日11:40

    日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警总队共同组织召开高速公路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座谈会,全面分析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的原因,研究讨论建立联动机制的必要性。会议就事故处置措施达成了共识,提出加快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路警联勤、区域联动、联合施救”的应急救援体系。

    目前,贵州省高速公路“一纵一横四连线”主骨架网已经形成。它们不仅是连接贵州省内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要道,而且是西南出海运输大通道。

    贵州省山区高速公路纵坡长、弯道多、易受雨雾雪等天气影响。由于一些路段连续下坡弯道多,路面受重车碾压损毁严重,加大了驾驶操控难度;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差,争行抢道,疲劳驾驶,极易引发追尾和连环撞车。目前,贵新、贵遵高速公路日均断面流量达到1.7万辆次和1.3万辆次,其中大型车辆事故占到34.3%。据统计,在近年来造成严重拥堵的高速公路各类交通事故中,外省籍车辆占事故总数的80%,重载车辆占60%。此外,监测预警能力不足、应急协作机制不健全、救援排障手段滞后等也是影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置的重要原因。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公安交警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消防部队负责被困人员救助,并与安监部门共同负责危化品处置;医疗机构负责伤亡人员救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清除障碍疏通道路。每个环节均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头处置,影响到排障清理作业进程。一直以来,贵州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建设较为滞后,尚未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路警联勤、区域联动、联合施救”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建立联动机制、加快高速公路事故处置,在座谈会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交警总队、省交警直属支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金关(云关)公路合作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达成了基本共识。

    一是高度重视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加快事故处置,有利于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物流条件,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加快事故处置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二是尽快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高速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有利于打破部门界线、减少工作环节、形成应对合力,最大限度地加快事故处置进程。因此,有必要建立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为主体,安监、消防、医疗、气象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参与的高速公路应急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交通组织、事故处理、排障疏通等方面相互配合,积极协调联动,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改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条件,路警加强合作,共同调研事故多发路段,全面分析隐患原因,制定隐患治理具体方案,及时治理隐患。

    四是尽快制定保通保畅具体措施。在当前交通事故频发、保通保畅任务艰巨的情况下,需要尽快研究制定事故处置具体工作方案,并细化到信息处理的各种方式、救援力量的各个布点等,做到可操作性强、运作高效。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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