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沐川交警大队重拳出击,沐川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熊军亲自率领大队民警,加大对县乡道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的查处力度。2010年2月22日9时35分,沐楠路13KM+200M(小地名:土地坳),查获周某驾驶乐山某汽车运输公司沐川分公司川L26***大客车具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应该准载29人,实际载客38人,超载率达31%)。熊军副局长当场对驾驶员周某进行警示教育,大队民警当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通知公司将超载旅客卸载转运,并依法将客车予以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一款之规定,大队决定对驾驶员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列入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黑名单”。
14时25分,大楠至底堡5KM+100M处查获夏某驾驶乐山某汽车运输公司沐川分公司川L31***中型客车具有超载违法行为(该车准载19人,实际载客21人,超载率10.5%)。民警当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将超载旅客卸载转运。2月22日下午夏某到沐川大队接受处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一)款行为之规定,大队决定给予驾驶员夏某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大队将其录入驾驶员黑名单,并迅速抄告相关部门。
沐川电视台随警采访了查获的全过程,加大了宣传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