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根据交通部颁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燃料消耗量普查工作。从3月1日起,凡不符合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新购置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同时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目前正在运营的超标车辆将逐年退出运输市场。
为实现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交通部决定从控制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入手,限制高耗能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自今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应当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核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新办理的客、货车辆要严格对照《车型表》进行核查,达标的准许办理运输许可。
延吉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提醒广大的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客货个体经营者,今后在购买车辆前,应该到交通运输管理所咨询查阅或者到国家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一定要选择已经列入燃油消耗量限值达标车型表的车辆。
《办法》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包括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的、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及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客运、货运车辆不在《办法》的适用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