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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新等城际公交有望重新定价
来源:大河报 孙斌 2010年10月12日17:40

  2009年10月28日,本报报道刊发《郑新城际公交被指垄断线路后频频“变卦”》后,事情终于有了进展。昨日,举报人在经过长达一年的马拉松较真后接到省发改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省发改委责令郑州市物价局对其举报的违法行为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这意味着,郑新、郑许、郑焦城际公交票价或将进行重新定价。

  去年这个时候,不少读者对郑新城际公交的投诉不断,称郑新城际公交垄断郑州和新乡两市客运市场后违背当初的承诺,不断以各种名目提价,随意更改、撤销站点和班次等。记者实地采访发现,去年元旦开通的郑新城际公交由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和新运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当初,企业向社会承诺全程票价12元,随后票价不断“变脸”:全程票价变为13元、14元和15元。运营企业给出的理由有很多,如“运距增加”、“让利于民”、“油价上涨”、“运营成本增加”、“客流形势不太乐观”和“降耗增收”等。进一步调查发现,郑新城际公交垄断了客运线路后,不发车你就走不了,即使涨价乘客也没有别的选择。

  于是消费者赵正军向郑州市物价局举报客运企业自定价格违法,要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给予举报奖励。当时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郑州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他们已会同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将很快给公众一个说法;随后,这位负责人还说,郑新城际公交跨市经营,该局无权制定郑新城际公交票价,也没有收到省发改委关于郑新城际公交票价方面的文件。

  然而,再后来自相矛盾的说法就出现了: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关人士对记者说:“郑新城际公交票价是企业自定的。由于怕公众质疑,起初企业将票价由12元提高到13元,看媒体没有反应,就把从一些站点发出的班车票价定为15元,最后统一定为14元。”而郑州市物价局对省发改委的书面材料称,郑新城际公交客运票价是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计价管(2001)366号”文件的标价机制形成的,还提交了“郑价金(2009)1号”文件。于是,对赵正军作出了郑新城际公交企业“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予作出行政处罚、不予奖励”回复。

  赵对此不服,向省发改委讨说法。省发改委于今年10月9日作出“豫发改复议决(201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省发改委认为,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按规定提交与对开城市协商的证据材料,其认为上述客运企业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证据不足,决定撤销郑州市物价局对赵正军的回复,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赵正军说,《河南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道路客运经营者必须执行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实行明码标价,挂牌经营,不得随意提高运价。郑新、郑许、郑焦城际公交都是企业自定价格,省发改委的这一决定,从侧面证明了来往4市的城际公交价格不合法,有望重新定价。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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