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 “金盾09”专项行动,确保全县交通秩序安全稳定。6月15日上午,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312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自开展“金盾09”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摩托车和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等专项行动以来,兴国县交警大队依法查扣了一批无牌无证、到期报废、无人认领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已结案车主未来处理的车辆共312辆,其中各类型摩托车308辆,右置方向盘汽车3辆,拖拉机1辆。对上述车辆,大队于4月在该县电视台进行公告,对公告2个月内车主未能办理领回的车辆,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等对这些车辆进行集中销毁,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严打、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