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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交警大队深化“四项措施”加强队伍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西省兴国县交警大队 郑晓明 2009年3月19日11:31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近日总队下发的《关于近期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警车管理规定情况的通报》,开展再动员、再部署、再教育,以《通报》中的三件事件为警钟,狠抓“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队伍的管理。

    一、重申“禁令”,再鸣警钟。3月17日晚,大队迅速召开了全体民警、职工和协管员会议,传达了总队《通报》内容及组织重温了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厅“三项禁止”等相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牢牢树立遵守“禁令”的理念,并专门制作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违反停车规定随意停放车辆”为内容的小卡片,发放至每一位民警随身携带,时刻提醒做到自觉遵守“禁令”。

    二、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大队严格遵守省厅“三项禁止”规定,进一步加大警用车辆管理力度:1是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批准不得随意使用车辆;2是对车辆的使用由大队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警车外借、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问题发生;3是建立“谁派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预防和杜绝发生违反“五条禁令”的事件。

    三、全面查摆,认真整改。大队按照“认识和行动同步、教育和查摆并行、工作与整改并重、建设和促进同抓”的原则。从三方面进行全面查摆,一是有无违反“五条禁令”等禁令规定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打牌赌博;非执行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违禁、违令、违规问题;二是有无购买、使用无牌无证及来历不明机动车辆和“挪”、“套”号牌等问题;三是在执行公务和职务时有无存在执法不公、徇情枉法、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对待群众作风粗暴,“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同时将对队伍中存在大局观念不强、进取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执法不规范、落实承诺不到位等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树立新风正气,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大队将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强对民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和重视民警家属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强宣传、联系和取得支持、配合,督促民警自觉遵守禁令;努力营造领导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民警之间、民警与家属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有效的预防违令事件的发生。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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