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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莞市交通局出入境客车也将有线路牌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李少威 通讯员卢宇雄 2008年8月18日10:10

    东莞市交通局昨日下发《关于规范东莞市出入境客运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出入境客运班车必须按核准的线路、站点经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8月1日-10月31日,受理出入境客运班车进站和出入境客运站点经营申请。

    在站点管理方面,《通知》规定,从事出入境客运的站点必须是经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准的汽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配客点,或具备基本的发车、候车、售票等条件的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线路起点站必须是东莞市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可在沿途经过线路上选择1~3个配客点。

    在经营管理上,《通知》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出入境客运班车必须按核准的线路、站点经营,并在规定的配客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出入境客运经营者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

    据介绍,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东莞交通部门将受理出入境客运班车进站和出入境客运站点经营申请。凡在东莞从事出入境客运班线经营的,或有意向从事出入境客运站点经营的宾馆(酒店),持 相关资料向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2008年11月1日起,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入境客运经营或者不按核定站点经营的,由交通执法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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