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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调整长途客运燃油附加费
来源:抚顺新闻网 记者 金玲 2008年7月5日15:33

    从 7月初开始,我市长途客运开始实行新的道路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范围是除享受农村客运补贴以外的道路客运。沈抚城际客运收取燃油费 1元,其他的收费标准中最低是单程运距在50公里以内,每人收取燃油附加费 1.50元。最高是单程运距在801公里至850公里,每人收取燃油附加费 21元。其余视里程数多少,收取不同的燃油附加费。

    目前,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要求全市各客运站加紧调整售票程序,修改票面内容,增设燃油附加费栏目,实现独立于票价之外的微机直接打印燃油附加费数额的功能,既在客票上显示票价数额,也同时显示燃油附加费数额。如果暂时调整微机售票程序有困难的或者未实行微机售票的,可将燃油附加费计入票价款额中,但不得对燃油附加费收入部分再收取客运代理费。

    此次调整燃油附加费后,全市交通、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借此次调价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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